招聘1人1个岗位
南宁市白蚁防治所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二层事业单位,单位位于南宁市园湖北路37号。现为满足我所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市人社局聘用外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外聘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专业及学历:公共管理专业、公共管理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经济类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具有住建行业或行政管理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并命名为“2025年招聘+姓名”发至单位工作邮箱nnsbys@163.com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南宁市白蚁防治所公开招聘外聘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和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证(扫描件)、职称证(扫描件)。以上材料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如经查实为虚假内容或资料,依法依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并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电话形式通知进入面试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用人单位择优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未接到面试通知者,视为未入选面试名单。
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当天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以供验核。
(四)确定聘用人选
根据考生面试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由本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南宁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入职体检资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经本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情况研究,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人员。
(六)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依规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择期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三、薪酬待遇
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管理通知》的规定执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享受双休及国家法定假日。
四、其他
(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南宁市白蚁防治所负责解释,联系人:覃女士,联系电话:0771-5606889。
(二)应聘者应诚信应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