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兴业县人民医院创立于1932年,经过90多年的发展,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医院,服务人口约100多万人。医院曾获卫生部授予“爱婴医院”称号,被评为自治区“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巾帼文明号”等。现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资格条件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精神好,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等相关证书及纸质版个人简历到医院组织人事科(兴业县人民医院1号楼5楼)现场报名。以上证件现场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1份。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工作的过程中,凡是应聘者的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或是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免笔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知识与能力、廉洁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五)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医院公告栏予以公布,按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由医院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文件执行。体检时拟聘用人员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体检表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并报兴业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后,我院与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年龄、学历、身体条件、工作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或与本招聘公告要求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禁止参与本院其他招聘活动,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存在的风险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二)医院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兴业县人民医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人员,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医院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代理报名。除本公告指定的报名地点外,不在其他地方设立招聘处,请应聘者谨防上当受骗。
(四)应聘人员参与应聘期间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
(五)应聘人员应保持手机畅通,医院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通知。
(六)本次招聘由兴业县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75-3760139。
(七)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775-377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