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满足学校后勤服务用人的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用人方式 |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聘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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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情况 |
岗位名称 |
拟聘 人数 |
招聘条件 |
办公室文员 |
1名 |
年龄:18-35周岁;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专业; 其他资格条件: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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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期间进行报名,由本人填写《北海市第十二中学后勤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sbhfzbgs@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未入围笔试和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时长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笔试合格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长为15分钟,采用答辩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合格方能进入下一程序。
3.总成绩的分值=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经过笔试、面试后,按照其报考岗位的总成绩进行择优录取,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到本人。
4.原则上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可以开考。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报名达不到1:3,或因有报考人员放弃笔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人数达不到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因招聘岗位工作人员紧缺,经学校集体研究核准后可以放宽比例开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1.考察参照事业单位招聘考察进行,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2.体检项目及标准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拟聘人员经考察、体检等流程后,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办理聘用手续。完成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相关程序后,将按程序备案办理聘用。
四、福利待遇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享受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以上公告,北海市第十二中学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学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9-2259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