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信息
柳州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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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75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17 09:00-2025/10/21 17:30

根据相关规定,柳州市公安机关2025年度面向退役军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75人,其中男性73人,女性2人,用人单位为柳州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1。


在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岗位人数出现变化,以招聘环节中的后续公告为准。



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


应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7年10月21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22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具体要求见附件1;


应聘人员文化程度为高中或同等学历的,在获聘用后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内须取得大专或以上学历,方可续签劳动合同继续聘用;合同剩余期限较短,不足以在合同期限内取得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可视情将进入报名就读阶段作为续聘条件。


5.身心健康,思想端正,无传染病和其他疾病特征,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因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纪、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酒驾、醉驾、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7.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因违法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被银行、法院视为失信人员,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本局在职在岗人员;


12.在校学生(函授在读生除外);


1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4.2023年10月以来从柳州市区公安机关离职的;


1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先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接受网络、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1日,报名时段为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柳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地址:柳州市柳北区广雅路23号。


(停车注意事项:由于停车位有限,可乘坐11、18、38、67、67路区间公交车,步行20米即可到达。)


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在现场报名时进行,考生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学籍及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有效期在2个月内);


3.个人征信证明(凭本人身份证在中国人民银行自助办理机打印);


4.蓝底二寸照片1张。


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成功。



考试


我局将通过“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体能测试、面试等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携带报名回执表副联及身份证原件,按照我局通知的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2),分别为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三个项目均达标的,体能测试方为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下旬公布。


(二)面试


面试按照考生所报考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进行,入围人选根据体能测试结果确定。


1.入围人员比例划分。


在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范围内,以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两类考生各按1∶3的比例划分,如其中一类考生入围面试比例不足1∶3的,从另一类调剂补齐。


2.按参加1000米(800米)跑项目用时最短时间的考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划定两类考生入围面试人员。


3.总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4.超出职位比例人数的考生,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作为招聘考试环节的最终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下旬公布。



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考生参加1000米(800米)跑项目用时最短的时间先后顺序以及本公告中的其他优先条件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体检依据《柳州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3)。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讯息暂定于10月下旬公布。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局此次招聘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进行政治考察。


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我局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暂定于11月上旬发布。


(四)签订劳动合同


对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间及新入职当年度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岗位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取消聘用。


聘用工作暂定于11月中旬进行。



候录库


本次招聘设置候录库,候录对象为通过面试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人员。如入围体检、政审的考生不合格,或考生在签订合同前弃权或者聘用后离职,以及我局2025年内其他岗位因辅警离职出现职位空缺,且岗位要求与候录库人员招聘条件相符的,可从候录库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薪酬待遇


辅警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转正后的薪酬待遇,按柳州市公安机关辅警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事项


(一)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保证提供的通讯号码正确,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同时,请考生密切关注“柳州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


(三)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其本人诚信档案,今后不再予以应聘。


(四)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及后续报考我局其他辅警岗位资格。


(五)我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72-3892205,0772-3892294。


监督电话:0772-3892123,3892030。




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