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6人5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北海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26名(其中,聘用制书记员1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以大学专科学历报考须为全日制;对于退役军人报考司法警察辅警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5日至2007年9月24日期间出生);
5.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
6.现为北海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的;
7.因其它原因不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各职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北海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详见《北海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聘用人员控制数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8∶00至2025年9月27日18∶00,报名网址: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后,按提示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以图片格式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涉及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等,选择报考职位,完成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机关于2025年9月28日18∶00前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通过登陆报名网址查询审查结果。线上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它涉及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9月29日18∶00前(不含9月27日全天)到北海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西门)进行线下资格复审。线下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打印笔试准考证。
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重新报名。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检察工作基本知识、法律常识、常用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或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权重计入总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同步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暂定2025年10月。笔试安排在北海市内,具体地点待定。具体事项近期将在北海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http://www.beihai.jcy.gov.cn)、微信公众号“北海检察”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四)面试、体能测试
1.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同一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参加笔试人数面试;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按70%权重计入总成绩。
2.体能测试
报考司法警察辅警岗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任一项目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1000米跑。标准如下:
标准 |
项目 |
|||
4×10米折返跑(分秒) |
立定跳远(米) |
俯卧撑(次) |
1000米跑(分秒) |
|
合格 |
13′1 |
2.33 |
26 |
4′25′ |
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待定,具体事项将在北海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http://www.beihai.jcy.gov.cn)、微信公众号“北海检察”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体检
报考书记员岗、综合行政岗且面试合格的,按照自愿参加体检原则,确定体检人选。
报考其他职位且面试合格的,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各职位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体检。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岗位选择
报考书记员岗、综合行政岗的,体检合格后可参加岗位选择。考生因怀孕未完成体检的,一并进行岗位选择。岗位选择由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岗位选择前一周内,向进入选岗环节的考生反馈报考职位的成绩排名。报考书记员岗、综合行政岗的人员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和具体职位要求进行岗位选择。综合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一经选择岗位,不能随意更改。报考人员在岗位选择前提交书面放弃声明的,可以放弃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岗位选择规则选定岗位的,视为放弃选择岗位。岗位选择前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岗位或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
(七)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时,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均可在本职位已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制书记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其他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人员控制数(含聘用制书记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已参加工作人员的,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按照北海市聘用人员控制数待遇标准。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生的总成绩保留至下一次北海市检察机关聘用人员控制数统一招聘之前。期间,各检察院聘用人员控制数有空缺需要补充的,经招聘机关批准,可从通过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通知,将通过北海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http://www.beihai.jcy.gov.cn)、微信公众号“北海检察”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