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般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法学类、机械类、材料及冶金类、能源动力及工程热物理类、电气、电子及自动化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土木类、农林经济管理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为准)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8:00—12:00,15:00—18:00。
2.报名地点: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忻城县城关镇古学路069号财政局大楼三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需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县发改局邮箱:xcfgj113@163.com。
(二)面试程序
我局党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即进入面试程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能进入面试程序,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岗位待遇
通过面试、综合考核确定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按照县委编办的统一时间要求进行签订。一般工作人员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出差补助按有关规定享受。聘用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招聘人员工作表现续聘或解聘。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准确、保持畅通的联系电话号码,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2-6407716;
联系地址:忻城县古学路69号财政大楼三楼忻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