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社会保险经办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章守纪。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
(5)在中央和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3.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需提供证书),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4.熟悉各类办公软件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进行。
(一)报名方式
填写《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扫描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他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近期蓝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发送至邮箱:fgsbdata@163.com。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7日—9月19日。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3日。
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从学历、学位、获得证书等方面综合考量,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于2025年9月24日前电话通知审查合格人员,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员需提供《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核验。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聘人员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体检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取消聘用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四、工资待遇
36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五、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负责解释。联系人:黄日呈;联系电话:0770-2826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