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博白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院机关聘用书记员、辅警若干名。
二、岗位职责
(一)书记员
1.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校对、送达法律文书;
5.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6.完成法官或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辅警
1.维护审判执行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
2.在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传递、展示证据,执行强制证人出庭令;
3.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押解、看管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
4.在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被执行人身份、财产、处所的调查、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强制迁出等执行措施;
5.执行扣押物品、责令退出法庭、强行带出法庭、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6.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7.协助人民法院送达法律文书;
8.协助人民法院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9.保护正在履行审判执行职务的司法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院机关书记员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4.同等条件下,法学专业、有法律工作从业经历的优先聘用。
(三)院机关辅警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高原则上要求168cm以上;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裸眼视力4.8以上;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体育专业、警校毕业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过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6.有重大疾病或精神病史的;
7.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法院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日-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博白县人民法院一号楼5楼政治部会议室(博白县博白镇绿珠大道西139号),联系电话:0775-8220278。
4、报名所需材料:
①《博白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下载附件填写或在报名处领取填写);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伍军人的另加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近期免冠小2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
审查博白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及个人材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满分200分。具体进行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书记员进行速录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电脑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以准确率计算实际分数。辅警进行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测项目及标准执行。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实际人数需求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仪表仪态等。
(四)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待遇:月工资2800元(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社保费用)。
七、招聘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775-822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