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0个岗位
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选聘10名科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财经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广西财政高等专科学校和广西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重点建设的一所财经类普通本科高校。2010年,学校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1年,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会计专业硕士培养单位;2012年,成为“中国-东盟金融与财税人才培训中心”;2013年,成为广西特色高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成为广西高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2016年,获批国家级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7年,入选教育部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目前有1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022 年获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
目前有相思湖校区、明秀校区、武鸣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1281627.09㎡。现设有经、管、理、文、法、工、艺等7大学科门类。
截至2024年9月,学校拥有1192名专任教师(其中博士352人、高级职称教师566人)的师资队伍。其中获国家级人才称号的有13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名;自治区优秀专家2名,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5名,广西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2名,广西文化领军人才1名,八桂学者3名,八桂青年拔尖人才11名,广西人才小高地带头人1名,广西高等学校卓越学者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教育部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励计划优秀教师奖获得者1名,自治区模范教师4名,广西教学名师1名,自治区优秀教师3名,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
学校学科布局结构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应用经济学和统计学获批为新一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建有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级智库4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2018年至今,学校获国家级科研项目124项,其中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1项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稳居全区高校前列。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7门 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31门。中国-东盟数字经济学院、数智财会产业学院获批为广西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48项,自治区级教材奖励2部。国家级科研成果奖1 项、省部级科研奖励奖55 项。
学校注重内涵式发展,秉承“诚以修身、信以立业”之校训,立足广西、辐射东盟,面向基层、服务社会,大力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提升学校办学核心竞争力,努力建设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
二、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科级岗位人员10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基本资格
(一)在职的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的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交流到事业单位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资格条件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桂人社规〔2024〕2号)交流资格条件;
(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现聘管理七级及以上岗位;曾在管理八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曾在专业技术八级以上岗位工作;曾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曾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曾在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工作;曾在工勤技能二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以上岗位聘任经人社部门批准。
四、基本条件
(一)思想觉悟高,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遵纪守法;
(二)有履职所需的组织能力、理论政策水平和专业素养,有干事创业的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
(三)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
(四)有正确的绩效观,正确行使权力,清正廉洁;
(五)身体健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七)选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35周岁以下即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曾被辞退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正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正在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聘期待遇
(一)聘期。聘任制管理,聘期四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按学校科级干部管理相关办法参加竞聘。
(二)待遇。聘用人员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规定(试行)》(桂人社规〔2024〕2号)要求,按在原单位使用的编制或控制数类型办理调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应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9月12日 ,逾期不再受理(以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法:
应聘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纸质材料投递),有意应聘者请填写:
(1)《广西财经学院公开选聘科级岗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亲属回避承诺书》(见附件3);
(3)《中共党员证明》(见附件4,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报名当月);
(4)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见附件5);
(5)现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6,证明出具时间须为报名当月)。
(6)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公开选聘应聘人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
(7)提供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
上述证明均要求签字盖章。准备齐材料后,请将上述材料和其他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电子版存进一个文件夹,一起制作成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命名请严格按照“应聘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投递至我校人事处电子邮箱:rlzy6@gxufe.edu.cn。
2.报名要求:
(1)每人仅限填报一个岗位,发送电子邮件前请充分考虑应聘意向,多报岗位或者不按要求填报信息表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3)不符合本公告所列条件的人员谢绝报名。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选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未按要求提供岗位所需的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七、选聘流程
(一)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考核环节。
(二)考核和推荐
对应聘者进行考核和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公示
拟聘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按相关规定调查处理。
(五)调动
按自治区人社厅人员交流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聘任
入校后完成聘任程序。
七、联系方式
(二)本次公开选聘工作联系电话:
应聘咨询电话:0771-3823382
监督举报电话:0771-3924782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