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书记员2名、司法警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01
(一)书记员2名
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5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C证以上聘用人员可以放宽年龄至35周岁择优录用);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速录技能者,具有国民教育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文凭或取得司法考试C证以上应聘人员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02
(二)司法警察岗位2名
(男性1名,女性1名)
主要职责包括:
1.法院机关、派出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
2.押解、值庭、值班工作;
3.协助执行和财产保全、文书送达等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5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曾任法警,或者警察、公安专业,以及退伍军人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
2.身高160厘米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曾任法警,或者警察、公安专业,以及退伍军人可放宽学历至大专及以上),符合警察录用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二、工资待遇
1.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等构成,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2.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
3.出差补助等与机关正式人员待遇相同;
4.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三、招聘原则
1.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取原则;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前。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rsfyzgk@163.com进行报名。
(2)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到融水县融水镇水东新区东宁大街5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6楼613室政治部进行报名。
3.应聘者应提供资料:
(1)招聘登记表(文末扫码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父母、配偶);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近期生活照一张;
(5)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会电话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法院参加测试。参加测试时,应聘者本人应携带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具体见上文“应聘者应提供资料”)。应聘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测试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
1、书记员岗位。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速录技能测试分为看打和听打,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速录技能测试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司法警察岗位。
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长短跑、纵跳摸高等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五)体检
根据速录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政审。根据考察情况,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综合考虑确定录用人选。
(七)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进行工作业务能力考核,通过考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讯地址: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水东新区东宁大街5号,邮编:545300
咨询电话:政治部0772-5938980、0772-5938908
其他未尽事宜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