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0人2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提高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初中、小学使用周转编制公开选调专任教师40名到容县实验中学任教;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小学选调专任教师20名到县直幼儿园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使用周转编制选调实验中学教师40名。其中政治教师3名、语文教师5名、数学教师6名、英语教师6名、化学教师2名、生物教师3名、历史教师4名、地理教师4名、体育教师2名、信息技术教师1名、音乐教师2名、美术教师1名、书法教师1名。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选调县直幼儿园教师20名。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一)实验中学:容县县内初中、小学在编在岗(含控制数)专任教师。
(二)县直幼儿园:容县县内小学在编在岗(含控制数)专任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5日以后出生);广西特级教师、自治区级优秀教师、正高级教师、县级以上名师可以适当放宽到50周岁(1975年8月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到容县实验中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一致,选调到县直幼儿园的不限专业。
(四)选调到容县实验中学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选调到县直幼儿园的人员须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选调到容县实验中学的人员须在容县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及以上,选调到县直幼儿园的人员须满3年及以上。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公费师范生任教未满6年的,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或服务期满转正不足3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5日—8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容县实验中学(容县容州镇富林路容县实验中学3幢教学楼三层党政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材料:
(1)现场报名时须携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毕业证(包括全日制和在职教育)、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2022-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由任教学校出具并盖章确认)、评分细则涉及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2)《容县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附件1)、《容县公开选调教师评分表》(附件3),根据《容县公开选调教师评分细则》(附件2)如实填写各一份。
5.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从县教育局抽调有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参加选调人员的相关证件和其它报名材料。参加选调人员应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对符合选调条件人选递交的《容县公开选调教师评分表》(附件3)自评得分,根据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量化评分复核、确认。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待定。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课题由现场抽签确定,使用我县现行教材版本。抽签确定课题后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面试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现场应变能力及仪态仪表、教学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等。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学科岗位选调人数,按报名同一学科岗位人员的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学科岗位,相应减少选调职数。
4.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小于等于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选调。
5.面试成绩公布。所有考场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张贴在考点公告栏。
6.选调人选的确定
(1)选调总成绩=经核准的《容县公开选调教师评分表》的得分+面试成绩。
(2)根据各学科岗位选调人数,原则上按该岗位选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为选调人选。但如果同一学科岗位出现同一所学校两名或两名以上参加选调教师同时进入拟选调人选,只选取该学校总成绩最高者。
7.同分处理办法
选调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条件逐一优先确定人选:(1)自治区特级教师、自治区优秀教师(班主任、教育工作者);(2)市级名师(骨干教师)、市级十佳班主任、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师、教育工作者);(3)学历高者;(4)中共党员。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报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商议确定。
(三)选岗
县直幼儿园岗位进行选岗。选岗按拟选调人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四)公示
确定选调人选后,报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对拟选调人选在容县教育局公示栏和容县教育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调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名单,由县教育局报县委编委会审核批准后由县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经公开选调调动的教师需参加调入学校的岗位竞聘确定聘用岗位。
五、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选调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5322279。
六、咨询电话
0775-5329517,0775-5325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