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报名资格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具有3年以上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辖区幼儿园教育与管理工作。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四楼左手边第三间办公室(象山区雉山路19号)。
(3)报名要求:
1.提交个人简历一份。简历须包含以下内容:个人信息、证件照、联系方式、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荣誉奖项、技能证书、兴趣爱好、自我评价。
2.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奖项、技能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者发出面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将通过电话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请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与岗位相关的素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考察人员,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标准进行,费用自理。若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报考者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象山区聘用教师工资待遇执行。
五、其他
咨询电话:2221112
象山区教育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