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4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杂多县公安局特巡警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特巡警队伍,结合我县社会治安实际状况和公安工作发展需要,现招聘34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有序,本次招聘在县委、县政府及州公安局政治部的统一领导下,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杂多县就业服务局和杂多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杂多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34名,其中男性30名、女性4名。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国家统一的民族团结,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杂多县户籍(落户日期截止2025年7月14日),录用后无条件服从岗位分配;
3.应聘人员男性年龄应在18至30周岁之间(1995年1月1日至2007年7月14日),女性年龄应在18至27周岁之间(1998年1月1日至2007年7月14日)、面向雨露计划的考生年龄应在18至25周岁之间(2000年1月1日至2007年7月14日);
4.大专及其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士兵、雨露计划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详见《杂多县公安局2025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5.应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重大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体表检查、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5日(上午9时—19时)。
(2)报名地点:杂多县公安局(院子内篮球场)
(3)相关要求:现场报名需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服役相关证件、加分证明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小二寸蓝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及电子版照片,《杂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表检查审查表》《杂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
注: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考生按照《杂多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资格表》要求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进行体表检查,体表检查在报名处进行,检查中发现考生身高不达标、身体有残疾、纹身、明显疤痕等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现场确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确认的视为无加分项,后期不予追加。
2.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5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30分)、时事政治(20分)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2)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拟定于7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平台信息发布),逾期或无故不领取准考证、无故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3)答题要求。笔试考试时必须使用现代汉语答题。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以1:2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如遇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4.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6.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暂行办法》进行,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时,按总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7.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杂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杂多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杂多县公安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审查将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薪资待遇
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七级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薪酬起算,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内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发放工资,缴纳三险一金。
八、注意事项
(一)加分政策
1.公安烈士遗属、因公牺牲民辅警遗属、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加5分;
2.退役军人、杂多县公安局在职村警、劳务人员、杂多县公安局民警、辅警、村警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3.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考生加2分;
4.政府临聘人员及公益性岗位满三年以上的加1分;
5.在杂多县公安局参加工作满1年加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
(二)成绩并列。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学历、政治面貌、工作履历、政审情况等条件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新聘用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对试用期合格的继续聘用,对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需无条件服从岗位调剂,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出现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随时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四)补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将列入用人单位补录人员库。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从补录人员库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补录考生,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再次组织公开招聘辅警时,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五)招聘公告以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为准。应聘考生请随时关注“杂多人社”“杂多公安”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考生未详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联系电话等情况导致无法联系本人而未参加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所有声称和本次招录有关的培训班、辅导复习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招聘工作日程安排紧凑,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考准备,随时关注“杂多人社”“杂多公安”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
咨询电话:17309768530(白玛然杰)
监督电话(纪委监委):0976-8881186
督察:18397166066
杂多县就业服务局:0976-8882922
15597323501(塔梅)
报名地址:杂多县公安局(杂多县新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