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6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及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9名,招聘人员为聘用人员性质,不纳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岗位信息及岗位要求见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学历要求详见计划表,同等条件下,对持有殡葬专业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者优先录用;
3.年龄18-45周岁;
4.愿意从事殡葬一线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毕业时间、户籍、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7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上午8:30-12:00;15:30-17:30。
(二)报名地点:乐业县民政局二楼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776-7922063。
(三)报名材料:
1.《乐业县殡仪馆2025年度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
2.个人简历;
3.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
4.身份证、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簿和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1.每名应聘者最多可报名参加1个岗位招聘,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乐业县民政局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岗位报名人员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即可进入面试。面试由县民政局面试工作小组围绕应聘人员的经历、能力等自由展开、综合评价,招聘出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并进行择优聘用。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内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由乐业县民政局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乐业县民政局提交复检书面申请。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复检完成;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者应聘者自愿放弃的,可在同岗位应聘者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三年,后续聘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期间,工资及福利实际落实情况:工资2240元/月,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聘用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与聘用人员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首次聘用期为三年,后续聘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期间,工资及福利实际落实情况:工资2240元/月,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聘用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应聘人员可通过“广西百色市乐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乐业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乐业就业”微信公众号查看。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可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776-7922063。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通知无应答或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须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提交材料虚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