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港南区交通运输局编外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团结协作。
(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word、excel等,热爱本职工作,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汉语言文学类、交通运输类、物流管理类等相关专业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岗位工作量较大且需经常驾车下乡,要求持有C1及以上驾照,并能吃苦耐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流程:应聘者填写《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等扫描件、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与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港南区交通运输局邮箱gnjt4320201@163.com。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
(二)报名时间:7月4日—7月1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列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拟聘用人员自行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港南区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单位依法缴纳五险,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未尽事宜,请直接与港南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320818。
贵港市港南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