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科研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科研助理3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六)招聘岗位中有年龄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发布公告之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七)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5.报考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具有其他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的。
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招聘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单位工作证明及其它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等原件扫描件,与报名登记表制成压缩文档投递到对应岗位的邮箱(邮箱详见《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邮件格式:“岗位名称+姓名+专业+学校名称”。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岗位聘满为止。
四、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求职者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后开展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告知本人(未符合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诚信报名,应聘求职者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面试及聘用
(一)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等。
(二)确定拟聘人选。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公示。拟聘用人选公示。
(五)办理聘用手续。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六、岗位聘用方式及待遇
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与监督
咨询与监督电话详见《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