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灵川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研究拟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国家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负责管理全县社会救助、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贯彻国家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贯彻国家婚姻管理政策,主管全县婚姻登记工作,拟定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人数: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工作性质:全职
二、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遵纪守法,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二)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乐于奉献,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年龄原则上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7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公开招聘有关回避政策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或已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试用期未满或原单位要求服务年限未满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它不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2025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灵川县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1张近期2寸彩色标准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如有)、汽车驾驶证(如有)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带至我单位办公室现场进行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填写错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地点:灵川县灵川镇灵南路6号灵川县民政局办公室。
(三)面试: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选定入围面试人员,并电话通知。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报名材料不退回。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
(四)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给予聘用。
四、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全县统一标准执行,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规定承担单位缴费部分。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为1年。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凡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在报考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含复检)等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招聘公告由灵川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73-68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