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聘用书记员2名,聘用法警2名(男、女各一名)。
(一)书记员: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出庭参与诉讼;
3.负责检查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4.负责案件庭审、调查询问、合议等环节的记录工作;
5.负责裁判文书的文字校对、交付印刷工作;
6.负责检查和落实法律文书送达工作;
7.负责案卷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8.完成庭室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司法警察:
1.维护审判执行秩序,预防、制止、处置妨害审判执行秩序的行为;
2.在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带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传递展示证据材料;
3.在民事、行政审判中,押解、看管被羁押或者正在服刑的当事人;
4.在强制执行中,协助配合实施被执行人身份、财产、处所的调查、搜查、查封、冻结、扣押、划拨、强制迁出等执行措施;
5.查验进入审判区域人员的身份证件,对其人身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6.协助做好人民法院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
招聘条件
书记员:
1.有较强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优先录用。
司法警察: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获得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视力均在4.8以上,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色盲、传染性疾病和其他遗传病史;
4.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
5.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司法警察工作的体能素质;
6.警校毕业、退伍军人,拥有机动车驾驶证B1、A1、A2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单位管理制度,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适宜录用的情形。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表一份(报名表上插入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有关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直接送交至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报名起止日期: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5日下午18:00。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二)技能测试:
书记员技能测试项目为:速录技能测试,制表技能测试。测试的形式为听打、看打、制表,技能测试根据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法警体能测试项目为:2000米跑;握力测试;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三)面试:测试结束后,从达到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根据考试、面试总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等。考察时,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四
招聘及管理
(一)聘用方式:聘用人员与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使用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参照在岗聘用书记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签订保密协定:聘用人员按国家《保密法》和法院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五
薪酬待遇
参照本院在岗聘用书记员工资标准执行(享“五险一金”),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
六
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招聘岗位办公地址:三江侗族自治县古宜镇观鱼路59号。
联系人:潘彭烟
联系电话:0772-8627201
18775398789
附件: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5年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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