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港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品德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含专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和文物类专业优先。
(三)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团结同志,言谈举止得体。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5日18:00截止。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港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贰份,并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贴报名表上),直接到港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港南区政府行政中心综合楼209室)报名(双休日、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请应聘者自行下载《港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附在报名表上),发送到贵港市港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报名邮箱:gncy3390@163.com。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期一年。
四、工资待遇
(一)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工资待遇参照港南区各部门编外人员工资执行,具体面议,聘用合同与港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签订,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
(二)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人员标准发放,可享受工会福利。
(三)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港南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75—433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