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贺州市邮政管理局成立于2012年11月,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省级以下邮政监管体制的通知》(国办发〔2012〕6号)精神设立的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国务院调整邮政监管体制要求,邮政管理体制实行中央和地方双重管理、以中央为主的管理体制,贺州市邮政管理局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与贺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贺州市邮政行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贺州市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及贺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综合岗1名,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形式。工作职责:负责收发文件、局网站维护、撰写材料等内容。
二、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1.试用期工资2356元,试用期满后工资约2756元。单位购买五险一金、发放伙食补助等,其他相关旅差费参照本局公务员差旅标准执行。
2.工作地点:贺州市邮政管理局(平安西路258号市林业局6楼)。
3.工作时间:行政机关正常工作时间。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责任心,工作细致认真,积极主动;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法律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中共党员、有汽车驾驶证、有2年以上行政单位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能长期稳定工作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2日至5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向贺州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邮箱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简历投递邮箱:gxhzsyzglj@163.com,咨询电话:0774-5665015。
3.报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贺州市邮政管理局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经贺州市邮政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等择优甄选。
5.笔试和面试。笔试完成后马上进行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备查验。笔试和面试时间以贺州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通知为准,笔试和面试地点在贺州市邮政管理局会议室。笔试、面试完成后,由贺州市邮政管理局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及综合素质确定聘用人员。
6.聘用方式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工作、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考核不合格无法胜任工作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简章由贺州市邮政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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