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投资促进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名,现将
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身体健康、思想上进、诚实稳重,无违法犯罪记录,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能力突出或有相关从业经验可放宽至40岁。专业不限(中文及文秘、经济学、金融学、法学、统计学、计算机类、会计类优先);有机关单位综合文稿写作经验、有写作特长并在各大报刊媒体公开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三)爱岗敬业、谦虚好学、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和文字综合能力,能熟练运用公文处理软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审查、调查的人员;
3.与原工作单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的人员;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人员;
5.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2025年5月15日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8:00,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受理。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包括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市投资促进局邮箱he3985@163.com。
2.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交到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太白西路161号市民服务中心六楼A区613室。
3.报名需提供材料:《贺州市投资促进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及相关材料(含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六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等)。如有综合文稿作品(如宣传稿件、调研报告等作品)请提供1-2篇供参考。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
(二)资格审查(2025年5月18日前)
1.由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收集汇总有关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形式告知应聘者面试时间和地点。
2.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的拟面试人员,面试前应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面试现场进行核验,经核验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证件核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2025年5月23日前)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进行测试;凡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2025年5月31日前)
根据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执行《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市投资促进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凡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五)聘用与工资待遇
面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名单报经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会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按聘用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2.工资待遇:
(1)大专学历的试用期应发工资约21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约2300元;
(2)本科学历的试用期应发工资约22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约2500元;
(3)研究生学历的试用期应发工资约26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约2800元。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有关费用(五险),年度绩效奖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本局工作每满1年,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增发工龄补贴,从次年1月起执行。
其他事宜
(一)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经发现有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立即予以解聘。
(二)未尽事宜,请向贺州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74-5123985,联系人: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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