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
根据《玉林市殡仪馆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主管局同意,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从事殡仪服务及相关工作(包含遗体防腐整容、遗体火化及行政后勤等),现将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高标准、严要求、重实操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对持有殡葬专业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者优先录用。
(三)年龄18-35周岁。
(四)愿意从事殡葬一线工作,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及身体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人员。
(二)被本单位辞退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需知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8日。
(二)现场报名
如实填写《玉林市殡仪馆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岗位所要求相关证件,提交至市殡仪馆业务综合楼三楼人教部办公室(玉林市大平山镇县道X371三山段),报名咨询电话:0775-2669681,报名时间8:30-16:30。
(三)线上报名
如实填写《玉林市殡仪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与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岗位所要求相关证件,发送至邮箱rjb2669681@163.com。
(四)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最多可报名参加1个岗位招聘,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玉林市殡仪馆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五、招聘
本次招聘采取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符合条件即安排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由市民政局考核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联合面试(实操)给出综合评价,分值为100分。招聘出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并进行择优录用。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综合成绩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内容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由玉林市殡仪馆统一组织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玉林市殡仪馆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复检完成;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其本人承担。
(四)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审批
根据考核结果与体检情况,并经玉林市殡仪馆招聘考核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玉林市民政局官网、玉林市殡仪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经考察复核符合录用的人员,由市殡仪馆办理录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聘用管理及待遇
通过试用期后,市殡仪馆与被聘用人员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待遇参照市殡仪馆聘用人员的相关薪酬发放。被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殡仪馆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须经市殡仪馆同意)。
玉林市殡仪馆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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