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教师资格认定
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二)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 申请人须根据其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或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系统开放时间:10月16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11月5日至12月4日。
(三)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于10月30日前在系统内设定本地认定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设置好现场确认和认定时间段,其中现场确认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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