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招聘专职消防队员23名,限男性。

通讯员、驾驶员、战勤厨师岗应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时,空缺数量从其他类别岗位中予以调配补充。
(二)用工性质:用工性质为聘用合同制,受聘人员与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按政策规定按期足额缴纳五险一金。
(三)工作地点:新聘用人员在参加入职岗前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的各消防救援站工作。
(四)工作时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24小时驻勤。
二、招录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男性公民,且具有甘肃省内常住户口,落户日期为此公告发布之日前。
2.共性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3)遵纪守法,保守秘密,政治素质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热爱消防事业,能够适应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需要;
(5)身体健康,体态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公民应征入伍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
(1)聘用灭火救援岗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1日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聘用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A2或B2驾驶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聘用战勤厨师岗位需持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聘用通讯员岗位人员需持相关专业从业资格证,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含二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12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具有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的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
5.符合下列条件且考核合格的招聘对象予以优先录用
在军队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获得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具有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厨师资格证的优先招聘。
同一招聘对象符合多项优先录用条件的,取其可享受最高优先顺序的一项条件。同类优先招聘对象依据本人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总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吸食毒品、强制猥亵、猥亵儿童、聚众淫乱、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正在审查或执行的;
5.有大额不良网络借贷(5万元以上)、网络赌博行为的;
6.因违纪违规被处分、开除、辞退和解聘人员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涉嫌“黑恶势力”被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立案调查的;
8.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曾拥有海外国籍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有酒驾、醉驾及严重交通肇事行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有现役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纪律处分、辞退、开除、评残记录;
11.非正常原因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本次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由兰州市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人选确定”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12月14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1楼大厅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112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自行彩色打印携带此公告后的《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每人仅限填写一个应聘岗位。并自行选择体能测试项目。其中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项目均为两项任选一项进行,一旦选定,不得更改考核测试项目。
报名信息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个人信息填报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取消报名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进入下一环节。
(二)资格审查
邀请公安、教育、人社、退役军人等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考生本人自行打印并携带以下资料:
1.《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现场复核表》(附件2);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直系亲属页)、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三份;
备注:直系亲属系本人父母及配偶。
3.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份(登录学信网,注册打印),高中及同等学历者携带毕业证现场验证;
4.驾驶证、退役证等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红底5张、白底4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6.近半年的个人征信报告(2025年6月至今,银行打印,横版);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欺骗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三)心理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心理测试采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对应聘人员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进行评判,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只测试一次,评定为“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按照《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超过40分的,按照40分记)。任意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体能测试视为“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岗位适应性测试
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单项测试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4个项目考核中,每个项目只测试一次。任意单项达不到最低标准的体能测试视为“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对象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责任感与进取心、自我认知能力,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评定为“不合格”,不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格检查
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格检查环节。
1.体检参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3.体检及复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八)政治考核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治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根据招聘对象所选择的岗位类型,按照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总成绩(120分)=体能测试成绩(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40分)+面试成绩(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人员。
(十)录用和入职训练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90天的入职集中培训。入职培训期间,如发现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取消录用。
集中培训期间因培训人员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补录。
入职集中培训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如聘用人员日常量化考评、理论学习、训练考核不合格的,或在培训期间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违纪行为和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劳动报酬按照培训期间实际工作天数计发。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全程实行劳动合同签订制,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若新录用人员在入职培训不满7日(含7日)时退出,不予发放培训期间的工资;超过7日退出,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发工资,但须退还入职培训期间的伙食费和被装使用费。自签订劳动合同后2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辞退的,按单方面违约,将其纳入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黑名单,此后不得再次参加兰州市城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
四、相关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集中培训期间每月(期满)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间开始发放全额工资。
(二)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按照兰州市城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正式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享有轮休待遇,每年享受年休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入职集中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无故不得请假。
(四)食宿、服装、被装按各单位标准统一执行。
(五)交通出行、子女入学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政策。
(六)鼓励专职消防员在职期间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符合相应条件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行政编制消防员招聘。
(七)按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开展职业健康监护,为专职消防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报名为现场报名。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含体检、复检)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以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
(五)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931-8461119(上午08:30-12:00,14:30-17:30),及时解答有关咨询,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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