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0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持续推进兰州新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国优计划”毕业生开展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公费师范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和甘肃省省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以及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跨省就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或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跨市就业的甘肃省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国优计划”毕业生:2026届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国优计划)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00人,具体计划详见《兰州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国优计划”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二)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具有教师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从事语文教学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学科须持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3.在各级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5.在读的在校生(不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2026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电子邮箱)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线上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兰州新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国优计划”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Lzxqjszp@163.com,每位考生仅限填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1.报名时间
2025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以符合条件要求的电子邮件实际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资料
①公费师范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或《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等。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或《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等。
②“国优计划”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培养协议》等。
“国优计划”毕业生报考时,需参照附件1中对应学科岗位要求报名;若所学专业与教师岗位专业要求不完全一致,可凭已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或相近岗位。
3.提交方式
应聘人员需将规定的报名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Lzxqjszp@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
4.注意事项
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应聘人员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信息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核
由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组织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审核结果由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通知。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由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部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专业素养、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结束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2026年应届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后须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四)体检
由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准入资格等情况,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培养协议书等材料。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兰州新区门户网站(//www.lzx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应聘人员须保证所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资格。
(五)本公告由兰州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兰州新区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2513516505651
监督电话:0931-641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