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开展远门中心卫生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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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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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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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和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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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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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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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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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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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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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有药学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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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及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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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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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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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4.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5.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2007年7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和有相关工作经历人员可适当放宽。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3)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4)现役军人、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5)参加各类公开招聘及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拟聘人员。(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9)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请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交至远门中心卫生院办公室。所需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本、硕),资格证、职称证明;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有规培经历者需提供规培相关材料,科提供已发表的文章首页,专家推荐信等。请应聘者确保所提供应聘信息的真实和有效,如发现有提供虚假信息,取消录取资格。
2、录用方式:卫生院面试+考核,考核合格后体检达标方可录用
四、联系方式
地址:清水县远门中心卫生院办公室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15569815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