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高台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书记员1名,基层法庭警务辅助人员1名,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等;
5.书记员和警务辅助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驾驶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均限男性;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高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1室。报名咨询电话:15693618185、17789381812。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驾驶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
(二)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分为面试、技能考核。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高台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2.技能考核。书记员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听打速度及内容准确性;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对身体素质进行现场考核;驾驶人员采取驾驶车辆上路操作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3.总成绩确定。总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考核成绩*40%,所有折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法学、公安专业或有从事速录、文秘等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政审
主要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姓名、身份、学历等)的真实性、资格条件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审查。同时,对报考人员家庭成员涉法涉讼及违纪违法等情况进行审查。
五、聘用及工资待遇
1.对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与高台县人民法院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
2.工资待遇:按照法律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工资待遇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