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口腔医师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口腔医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长期从事工作意愿。
(二)学历和资格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专业
2.已持有口腔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3.以往有从事口腔临床工作,能够独立开展口腔治疗业务的优先考虑
(三)服从卫生院和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有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的;
3.受吊销《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提供虚假证件及相关资料的,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报名地点设在梅川中心卫生院综合楼4楼办公室。
3.报名提交材料: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院办室对报名材料初审,符合条件者通知考试。
(二)综合测评
1.综合考核:报考人数超过3人以上分为笔试(专业知识测试)和面试(实操及综合能力评估)两个环节,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面试人数与公开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并列一并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直接通过面试招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
(四)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在岷县梅川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岷县梅川中心卫生院与拟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报岷县卫生健康局备案。
四、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岷县梅川中心卫生院口腔医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18293255672(胡院长)
咨询电话:19109408354(王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