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人1个岗位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8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成立于1991年,先后在甘肃省地矿局第二勘查院2000年和2002年的两次重组中,与原地质部地球物理探矿局西方物探大队、甘肃省地矿局化探队、甘肃省地矿局第五勘查院等单位合并组建为新的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保留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2022年,按照上级相关精神要求,更名为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隶属甘肃省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由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矿产勘查院代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量与测绘、桩基检测、岩土测试检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与施工;矿山生态修复;水文水资源论证、调查评价;地热资源开发与利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环境污染(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环境规划编制、污染土壤与地下水调查与修复)调查评价、监测、设计与施工;工程咨询;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调查与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评价;建设工程社会稳定性评价等业务。公司持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地质灾害评估、勘查与设计、施工、监理等4个甲级资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程咨询及水文、水资源调查与评价等3个乙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工程勘察劳务甲级资质等。
近年来,在省内外工程勘察、工程咨询、灾害勘察、设计、评估及治理施工等业务上取得了骄人的业绩。先后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住建部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2项,甘肃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5项,甘肃省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4项,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成果奖3项,甘肃省地矿局工勘项目优秀成果奖5项,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1项,全省优秀、先进QC质量管理小组13项。参与编制地方标准规范6部。2007年荣获全国勘察设计协会授予的“全国勘察行业诚信单位”称号,2008年获甘肃省勘察设计协会授予的“优秀勘察设计企业”称号,是甘肃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作为专业队伍,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在稳步推进自身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认真履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省内外多次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汶川地震,两次派出专家组赴陇南灾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被原国土资源部授予“抗震救灾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先进集体”称号;玉树地震,派出应急调查队赴灾区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工作;舟曲山洪泥石流灾害,第一时间派出应急排查队伍赴灾区开展工作,受到了原国土资源部的通报表扬。“诚信守约,科学管理,持续改进,满足顾客”是我公司的质量方针。面对广阔的市场空间,我公司将严格推行“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继续以一流的服务、过硬的技术、优良的装备、良好的信誉服务于社会,为甘肃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8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野外地质工作环境;
(三)热爱地质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本专业工程勘察甲级项目不少于5项;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其他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人员;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邮件至445477714@qq.com,打包文件名请注明: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
四、招聘程序
(一)初选
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对符合条件的简历进行电话沟通,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面试的应聘者。
(二)面试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主要通过视频或现场见面的方式进行,初试通过后择日确定复试时间,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参加复试的应聘者,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
(三)背景调查
面试通过后,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身份、学历、工作履历、执业资格、信用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对信息不符、造假及存在不良信用等情况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检
背景调查通过后,拟聘用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报告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兰州市内公立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备案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上级部门备案,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办理入职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报到手续时,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相关事项均以电话、短信或邮件形式告知,应聘者须在简历中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查收和回复。未进入面试或未通过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资料不予退回。
(二)应聘者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均须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甘肃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招聘企业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该岗位的招聘工作,不再另行公告。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先生、陶女士,联系电话:0931-8694159,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儿湾路399号。
(六)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企业管理单位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