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酒泉市工人文化宫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游泳馆救生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9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场馆规章制度,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3.已取得游泳救生员、指导员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1日8:30至2025年9月15日18:00。
2.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酒泉市工人文化宫公开招聘游泳救生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游泳救生员证或指导员证;
(5)应聘承诺书(附件2)。
3.报名步骤:将上述“报名材料”逐一扫描成电子版(PDF版),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qsgrwhg@163.com。
4.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5.本次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咨询电话:王晶晶0937-262213113830723145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等环节,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等方面。
五、考察与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等结果,确定最终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1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需求决定是否续聘。
七、薪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不纳入本单位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照《酒泉市工人文化宫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年休假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由酒泉市工人文化宫负责解释。
附件:1.酒泉市工人文化宫公开招聘游泳救生员报名表
2.应聘承诺书
酒泉市工人文化宫
2025年9月10日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22.86 KB 下载次数: 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