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驾驶员岗位2名,战斗员岗位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为通渭县常住户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四)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五)年满20周岁以上(2005年9月1日前出生),24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至26周岁(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应聘人员需持有B2照及以上驾驶证,年龄放宽至2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七)身体和心理健康;
(八)具有良好的品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
5.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6.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或专职消防员招聘培训中退回的;
7.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伤残等级评定记录的;
10.有严重伤病医疗记录的;
11.有常年上访、缠访、闹访记录或被当地公安部门列为重点上访人员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由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统筹计划,通渭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实施,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公示、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18日—8月22日
上午:8:30-11:50
下午:14:30-17:5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通渭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定西市通渭县规划路8号
联系人:曹鑫
联系电话:19531165315
3.携带资料
(1)下载并填写此公告后的附件1:《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各一份;
(3)需携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注册打印);
(4)申请放宽年龄人员需携带驾驶证、退役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照片背面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
(6)个人征信报告(1个月内)。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项目如下:1000米跑、俯卧撑、100米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总成绩最高40分(超过40分的按照40分计算),计算总成绩时折算为100分。(具体测试标准见附件2)
(三)岗位适应性测试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项目如下: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岗位适应性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测试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30分,单项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等次的不予计分,实行单项不合格淘汰制。(具体测试标准见附件2)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专业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测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予以淘汰。
(五)面试。面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予以淘汰。面试的总成绩如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格检查
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总分11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3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由通渭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愿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及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2.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行承担。
(七)政治考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十五至十八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聘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院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查人事档案。
(八)公示
根据政治考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录用
1.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2.对拟聘用人员组织为期3个月的入职培训,实行全程淘汰制度,因人员思想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培训内容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入职教育训练与考核大纲(试行)》实施。
四、用工性质及薪酬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核定,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定政办发〔2024〕44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签订合同后,统一办理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采用“混编”模式编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共同执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24小时值班备勤,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工作或者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入职期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工作在县区人社局、支队纪委监督指导下进行,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应聘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在报名和参加测试过程中,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4.在报名、测试、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信畅通。
5.本公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定西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凡需转载、转发均需保证原文完整(特别是薪酬待遇,工作性质,报名方式,报名文件下载地址等)。因不实转发,或者断章取义、截取部分内容单独发布者构成侵权的,将依法追究不实发布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