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提高村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相关要求和南屏镇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干部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
2.临洮县户籍的未就业大学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够操作电脑和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服从镇党委、镇政府统一调配。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9年8月以后出生)。
5.报考村党组织副书记需1年以上党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涉“村霸”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2日至8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南屏镇党建办(三楼西面308办公室)。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信网个人学历信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到现场报名,并填写《南屏镇公开招聘村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填写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考材料和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骗取招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5.报名费用:本次考试所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镇党建办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由镇党建办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报考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镇党建办根据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统一印制征求意见表,由资格复审人员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如政审结果有影响任职的情况,按照总成绩顺序递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复审情况,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后,根据需要降低开考比例或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镇党委抽调镇领导班子、党建办、党政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司法所等有关负责人,采取现场答题、现场评分的方式,对面试人员综合素质做出客观准确评价。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环节将邀请镇纪委监委全程进行监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确定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由镇党建办在“南屏镇”微信公众号和镇政府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如遇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有关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聘用人员到岗试用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关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能够胜任岗位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期及待遇
1.公开招聘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文书纳入村干部统一管理,履行相应职责。聘期与现行村“两委”班子任期一致,本届“两委”换届期满为止。对聘期内群众满意度高、现实表现好、业绩突出的选聘人员,可以作为新一届村干部选用对象,继续推荐任职。对聘期内群众不满意、能力水平较差、不胜任现职的招聘人员,经镇党委研究,及时予以解聘。
2.公开招聘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文书,享受村干部相同工资待遇、社保政策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公开招聘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文书可自主报名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
四、其他事项
招聘全过程接受南屏镇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招录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当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2-2391121
18293263896(张载州)
13830261980(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