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82人7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为镇原一中、镇原二中、镇原三中、城关初中、东街小学、莲池小学等6所学校选聘一批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镇原一中3名,镇原二中19名,镇原三中高中部11名,镇原三中初中部9名,城关初中5名,东街小学9名,莲池小学26名,共计82名。各学段选聘教师具体学科及数量详见《镇原县2025年城区学校选聘专任教师岗位简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专任教师选聘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正式教师(不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基层服务年限达不到有关规定的教师和已聘任到学校管理岗位上的教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师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考核结果定为“见习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3.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并在定期注册有效期内。
(二)岗位条件
1.镇原一中、镇原二中、镇原三中高中部教师岗位:目前在高(完)中、初中学段任教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基层学校工作满3年;目前在小学及幼儿园任教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基层学校工作满3年,第一学历为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所有报考人员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
2.镇原三中初中部、城关初中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目前在乡镇初中及以下学段任教,基层学校工作满3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其中报考城关初中专任教师岗位的须为一级及以下职称。
3.东街小学、莲池小学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目前在小学及幼儿园任教,基层学校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学科相符;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若与报考学科不符的,须具有所报学科三年及以上任教经历,以现所在学校证明为准。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人选确定、公示、选聘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5年8月5日面向社会发布《镇原县2025年城区学校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至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县教育局308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须经所在学校加注意见,校长本人亲笔签字)、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2张等资料报名。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伴随选聘工作全过程,随时发现问题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对提供虚假证件、未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及历年任教情况者,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高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政治、化学、地理、生物学科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课知识两部分,分学科命题,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课知识占70%。高中、初中体育和小学所有学科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分学段、不分学科,总分100分。
选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的,报名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笔试时间:2025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镇原县城关初级中学。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选聘指标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不足选聘计划3倍的岗位,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的仪表仪态、口语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理解和职业要求。
面试试题由主考官在面试现场命题,每科最少命题两套,由该科的第一名考生启封抽取确定面试试题。面试备课20分钟,说课时长不超过8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2025年8月14日,分上午和下午两段进行。
面试地点:镇原县城关初级中学。
(六)人选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选聘人员。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拟选聘对象现所在单位为乡镇高(完)中的,每个岗位在同学校同学科报考人员中按照最高成绩只录用1人。
(七)公示
对拟选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群众反映影响选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选聘
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教师岗位聘任相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其它未尽事宜或突发状况由县城区学校专任教师选聘工作组商定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