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5人7个岗位
为扎实推进强基固本工程,进一步加强全市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酒泉市计划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25名,其中:肃州区4名、金塔县1名、玉门市4名、瓜州县5名、敦煌市8名、肃北县1名、阿克塞县2名。具体计划详见《酒泉市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服务地或任职地在酒泉市,目前在岗尚未入编的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扶持一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等项目人员;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村文书。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愿意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工作纪律,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21日以后出生)。现任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5.党龄1年以上(2024年7月21日前转正);
6.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2年以上乡镇机关工作经历,或具有连续3年以上村级干部任职经历且目前在村级干部岗位任职,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25年7月。(具有连续3年以上村级干部工作经历,中途离职后再次任职且目前在岗的村级干部,可以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目前影响期还未满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组织
本次招聘工作由酒泉市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途径分为手机移动客户端和电脑PC端两种方式。
手机移动客户端:在微信中搜索“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或扫描下方“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点击“人事考试”进行报名。
电脑PC端:通过电脑浏览器打开酒泉人才网(https://www.jqrc.net)“人事考试”专栏,点击对应公告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于2025年7月22日至7月24日登录酒泉人才网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咨询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报名政策咨询:中共酒泉市委组织部:0937-2613018
中共肃州区委组织部:0937-2785506
中共金塔县委组织部:0937-4422217
中共玉门市委组织部:0937-3338273
中共瓜州县委组织部:0937-5522516
中共敦煌市委组织部:0937-8968516
中共肃北县委组织部:0937-8123790
中共阿克塞县委组织部:0937-8322552
报名系统使用咨询:0937-59292660937-2669880
3.报名须上传提交的材料
(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2)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上述材料原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获得党校函授及在职学历人员,需提供报考学历对应的毕业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4)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5)所在乡镇党委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经当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并加注意见。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7)报名系统带*号的选项必须填写。
上述(1)(2)(3)(5)(6)项材料均提供扫描件,请对应名称上传至个人中心“证件信息”处,没有标记名称的均上传至“其他”证件。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过程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初审
此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考生需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后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于2025年7月22日8:30至7月24日20:00对报考本岗位考生上传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后获得考试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核完成,在笔试、面试结束后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或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5.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结束后,经应聘人员申请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信息。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报考岗位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缴费截止日期前,逾期不再受理。
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6.考务费
每人150元,在报名资料提交成功且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在2025年7月28日至7月29日期间,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酒泉人才网(https://www.jqrc.net)→“人事考试”栏目→点击对应公告下方“查看详情”→“考试缴费”→核对缴费信息是否为本人→点击“网上支付”→选择缴费方式自行缴费。未在2025年7月29日下午17:00前缴费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7.打印准考证
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8月7日早上9:00至8月9日下午14:00登录酒泉人才网、“酒泉人才”微信小程序打印笔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错过打印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岗位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酒泉市公开招聘行政村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要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后仍达不到的,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
1.笔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合订本,每科满分均为150分。本次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考试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制。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25年8月9日下午在肃州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面试人选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达不到1:3的,核减计划招聘人数至达到1:3,核减后仍达不到1:3的,核销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按百分制考察评分。面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方法进行计算。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当进入体检末尾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次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在通知时间内不能到场参加体检的,不论任何原因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核查。协调县(市、区)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农业农村、信访、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劳动监察等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任职资格联审,形成书面综合考察结论。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和党员信息需查阅应聘人员干部人事档案和党员档案。如无干部人事档案,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的佐证资料。
考察及联审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资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酒泉市委组织部通过网络等媒体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酒泉市公开招聘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报酒泉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入编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
公开招聘的专业化管理的村党组织书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管理,不享受村干部报酬。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符合条件的按照原身份管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公开招聘中若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3.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资格初审、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环节工作,若出现虚假证明或工作失职、渎职造成恶劣影响或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各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因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及公示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6.因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