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现将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人。具体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专业(类)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教学教辅管理 |
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 |
10 |
硕士研究生 |
中共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等条件;对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由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为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9月30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具备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三)不得报考人员范围
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5.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禁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6日08:00-2025年7月5日17:00。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xmgcgkzp@163.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格式为:姓名-专业(例:张三-农业机械化工程)。
(1)身份证;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应届生);
(3)毕业证及学位证(往届生);
(4)原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应聘人员);
(5)离职证明(离职应聘人员);
(6)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填写)(附件1);
(7)中共党员证明须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盖章(附件2);
(8)2寸近期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等内容,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学院收到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审查完毕,并向应聘人员报名邮箱反馈审查结果。
(二)资格复审
1.时间:2025年7月6日09:00-17:00。
2.地点: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办公楼二楼210室(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黄羊镇学院路70号)。
3.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
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由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发放准考证并按学院计划财务处流程要求现场缴纳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如未按照规定时间、规定标准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应聘、不予退费。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要求: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开考比例: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由学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分数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
4.内容:主要包含岗位所要求的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验和职业能力知识等。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入围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四)面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的,由学院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划定最低面试分数线,在面试前通知应聘人员。
3.内容:面试包括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
4.要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五)成绩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为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学院组织面试加试确定排名先后。笔试、面试和总成绩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和复检由学院组织,在省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学院安排应聘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低于划定分数线的,不得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学院安排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3.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或在“鼎力信”等网站查证有失信行为的应聘人员,不予审批聘用。
4.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5.应聘人员在报名、体检等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6.笔试、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告或电话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要求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8.本公告由甘肃畜牧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5-2615716
监督电话:0935-26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