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白银市康复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升人才队伍质量,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的人才储备需要,促进医院持续、高质量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口腔医学专业人员1名、挂号收费、医保结算员1名(具体岗位计划见“白银市康复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挂号收费、医保结算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具体要求以岗位条件表为准。
三、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品行良好,自愿到白银市康复医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二)具有正常厦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和其他相关条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挂号收费、医保结算员1名(1990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解聘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报考人员;
5.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在编人员、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项目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白银市康复医院康复楼六楼人事科
3.报名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及学位证、相应岗位资格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和工作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原件)。
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校就读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在校期间获得的相关等级证书扫描件(现场报名需提供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1.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在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则立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具体面试事宜通过电话、邮箱、短信等方式通知,请随时关注,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未按时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2.面试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间10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7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3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
3.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通过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的方式组织面试,低于8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
4.拟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等额确定,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
5.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承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承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依据体检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招聘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体检中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不参加体检的、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签订协议并补充体检,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后续环节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医院成立考察组负责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文件要求,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学籍档案核查、调研、面谈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时,考生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白银市康复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公示无异议后,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医院考核合格,取得相关资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按人事代理制度管理。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按照国家规定双方分别承担,本次聘用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
五、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由医院纪检监察员全程监督,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市残联相关人员组成进行巡考。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面试考核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面试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面试、体检等通知将通过公众号、电话等方式告知,请广大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保持个人通讯方式畅通。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座机:0943-8622766
手机:13893069582
邮箱:6342471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