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力量,根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县司法局选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
庄浪县各乡镇、县直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干部(不含教育、卫健系统干部)。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人员。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C证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较强写作能力,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分配。
7.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事业身份干部试用期未满的,项目人员服务期和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有关会议研究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共1天。
2.报名地点:庄浪县司法局202室。
3.报名需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及《庄浪县司法局公开选调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表可从附件中下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准考证发放
在县司法局202室统一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
4.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应变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测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达不到2∶1的,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
(六)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在庄浪县门户网站公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牵头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了解,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人员,提交有关会议决定后公示。
(八)公示及办理手续
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0933—6820908
0933—66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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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fenbi.com/s/004p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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