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建立于1958年,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央级科研院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基础性、前沿性、战略性技术研究,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大科技工程项目的攻关和实施,开展相关系统、关键设备技术与标准化研发工作;承担相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测试评估等技术咨询服务,开展技术检测、工程验收、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测试和技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会展服务等。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且还在禁考期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为应急广播工程设计岗,岗位类别及等级为专业技术岗(高级)。
(一)岗位简介
主要从事应急广播工程技术方案咨询、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中共党员。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6.专业要求
本科专业:电子信息工程(080701)、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02)、通信工程(080703)、信息工程(080706)、广播电视工程(080707T)、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80714T)、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网络工程(080903)、电子与计算机工程(080909T);
研究生专业: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电子信息(0854);
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取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7.具有5年及以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工作经历。
8.具有应急广播领域技术研发、设计咨询或工程建设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5年7月22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应聘人员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abs-hr@abs.ac.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急广播工程设计岗+姓名”。
1.公开招聘报名表,需同时提交可编辑的电子版。
2.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3.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6.岗位条件所需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聘用)合同、项目任务书(合同)等。
7.应急广播领域技术研发、设计咨询或工程建设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原则上按照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
考试前,现场复审报名人员相关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如有应聘人员放弃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经我单位研究,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10-8609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