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若干人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等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财务公司决定面向华电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
3.同等条件以现从事专业、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者优先。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做事踏实认真,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执行力,忠于华电事业。
2.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经历,以及技术资格或技能等级,具有创新意识和奋斗精神,能够胜任岗位。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与所在单位和拟入职单位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职工作病症。
5.不存在需任职回避或公务回避的情况。
(二)资格条件
具体见附件1。
注: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否决事项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报名及招聘程序
1.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者,华电系统内报名人员请扫描内部招聘二维码,系统外报名人员请扫描社会招聘二维码。需同时提供《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WORD格式),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技能)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重要荣誉证书以及近3年来主要工作业绩资料等。华电系统内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心理测验、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安排心理测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4.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在入职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录用人员应如实、主动告知个人身体状况及重大疾病史,否则后果自负。
5.公示
按照公司决策程序初步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6.审批录用
按规定履行审核程序后,根据审批意见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提出考核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待来访。
3.凡正式录入人员,工资按应聘单位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4.如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未达到招聘岗位要求,该岗位可空缺;招聘单位不对未被录用者作相关解释工作。
5.应聘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回避关系:与财务公司员工无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如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等)或近姻亲关系(如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其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10-83565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