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7个岗位
根据《中共青田县委青田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青委发〔2020〕12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7名,其中乡镇(街道)民政经办服务人员(以下简称经办员)5名、县殡仪馆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
招聘 计划数 |
工作地点 |
性别 |
学历 |
备注 |
经办员1 |
1 |
北山镇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限、专业不限 |
|
经办员2 |
1 |
高湖镇 |
不限 |
||
经办员3 |
1 |
阜山乡 |
不限 |
||
经办员4 |
1 |
方山乡 |
不限 |
||
经办员5 |
1 |
章村乡 |
不限 |
||
殡仪馆工作人员1 |
1 |
殡仪馆 |
不限 |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具体工作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由单位调配。 |
殡仪馆工作人员2 |
1 |
殡仪馆 |
男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从事殡仪服务相关工作,需值夜班; 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无重大交通主责事故记录)。 |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青田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以2026年1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龄为18至38周岁(1987年1月9日至2008年1月8日期间出生);
6.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1月8日前取得报名所需的毕业证书;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在2026年1月8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截至2026年1月8日,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不能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8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址:青田县民政局办公室(二)(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1608室),咨询电话:0578-6501909。
报名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6年青田县民政局招聘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报考“殡仪馆工作人员2”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交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内无重大交通主责事故记录的证明。
青田县民政局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该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殡仪馆工作人员2”岗位: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等于3但小于等于6人的,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直接入围面试;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6人的,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二)笔试
重点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文字能力等,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
笔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自然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的考生在面试前48小时及以上的时间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殡仪馆工作人员2”岗位若直接进行面试的,则总成绩=面试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根据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未聘用人员,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可保留资格至2026年8月31日,有岗位空缺时,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本公告由青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考生如有疑问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青田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578-6824945,0578-6501909
中共青田县纪委县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8-683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