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8人25个岗位
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是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高职院校,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A类建设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基地、全国高职高专党委书记论坛主任委员会红船精神研学基地。
学校现有航空与轨道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互联网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现代农业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现代商贸学院、时尚设计学院、海盐学院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同时建有国际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乡村振兴学院)、开放教育学院(社区教育学院、老年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嘉兴市红船精神教育实践中心)、基础教育部等教学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推出岗位28个,其中博士研究生17名、硕士研究生1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嘉兴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要求等。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的,除需要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以外,本科阶段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合同。
(四)年龄要求:
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即1979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学校要求时限内及时报到入职的条件。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与要求。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内)的。
3.现役军人和公务员服务期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岗位序号为1至15的招聘岗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以上岗位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及岗位用人的紧急程度,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岗位序号为16至25的招聘岗位: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6日。在报名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未达1:3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可访问招聘平台,注册填报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http://hr.jxvtc.edu.cn:81)。
3.报名材料要求:在线注册账号填写个人信息(邮箱、手机号等请确保准确无误),同时按类别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所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本人负责,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1)自高中毕业后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除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及相应中文翻译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能等级证书;
(4)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工作经历、党员材料等证明;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须由所在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或上级组织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开具日期应在六个月以内(2025年6月30日之后开具)。
(5)个人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成果证明材料(论文需提供期刊首页及原文扫描件,教科研项目需提供带有相关部门或委托单位盖章的扫描件,其他佐证性材料提供对应原件的扫描件)。
4.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应聘人员。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目录中,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原则审查。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的资格。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1.资格复审:学校将在面试前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2.岗位序号为1至15的招聘岗位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师德素养、科研能力、教学水平、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发展潜力及身心健康状况等。
3.岗位序号为16至19的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序号为20至25的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设置在学校内,全部采取线下现场考试形式。资格初审结束以后,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布具体考试时间、考试方案。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考察工作岗位要求的基本知识与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10倍,先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6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计算。如果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10倍,则不需要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主要考察职业道德、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经笔试的岗位,如面试对象放弃参加面试,不安排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3)试讲。试讲主要考察教学基本功、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考试成绩计算
有试讲的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若考试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若各项成绩均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决定岗位排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四)考察
考察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的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聘用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海盐学院受聘人员工作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七)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受聘人员社保、公积金和其他相应人才待遇按照当地政策享受。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面议。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和相关要求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www.jxvtc.edu.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方式:
0573-89978040;0573-89978065;0573-86163361(王老师,陈老师,陆老师);
监督电话:0573-8997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