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宁波市江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因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卫技人员1名,公告如下:
招聘要求
1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诚信记录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及良好的职业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日期为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
2岗位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检验专业,具有检验士及以上职称,从事医学检验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经历。
3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面议,录用后,相关各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第三方公司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4报名事项
(一)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核;
3.审核材料;
4.考试;
5.体检;
6.公示;
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12月17日—12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地点:江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清江路466号)512办公室。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55122060
3、所需资料
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1张。现场填写《2025年宁波市江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第三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核
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项,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者,视作放弃资格。
6、公示、录用。
其它:
1.组织健康体检、考察,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3.本简章由江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