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个岗位
南浔区隶属浙江省湖州市,地处杭嘉湖平原腹地,是全市重点发展的市辖区之一。区内拥有浙江兴上合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区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南浔人才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新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南浔强村富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六家区属国有全资企业。为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团队,切实保障南浔区高质量赶超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紧缺急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紧缺急需人才14名。
2025年湖州市南浔区国有企业紧缺急需人才招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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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融资岗 |
14人 |
4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8日及以后出生) |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门类 |
具有5年及以上银行、券商、信托、知名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或上市公司、会计事务所,大型企业战略投资、财务融资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财务分析、企业融资、并购重组、融资风险评估及处理能力,熟悉金融行业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熟悉融资业务流程。 持有注册会计师、特许金融分析师、注册精算师等证书的,相关工作经验可放宽至3年。 |
二、招聘范围、对象
1.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社会人员。
2.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3.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工作岗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和资历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对曾任职机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的;
5.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2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通过微信扫码识别下方二维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572-3393180;受理时间:0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任职经历和成功案例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应证书原件。以上材料原件需拍照上传(照片需小于2M方能上传)。
2.资格审核: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本次招聘涉及的年龄、工作经验的时间及其他相关证书取得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2月8日)。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并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
3.笔试:笔试内容含综合知识、金融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财务融资知识,旨在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养及专业技能水平,确保选拔出符合岗位需求的优秀人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4.资格复审:本次招聘将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需提供报名时上传网站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未通过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阶段。成绩按岗位拟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洽谈对象(如有笔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核算)。
6.选岗洽谈:国有企业提出具体岗位需求,考生进行选岗,每人最多选择2个岗位,并按照意向先后进行排序。组织国有企业与选岗的考生就拟聘岗位、薪酬待遇等进行面谈,进入选岗洽谈环节的考生,将依据双向选择原则进行,其前期笔试面试成绩不作为该环节洽谈排序或录用的直接依据。录用人数根据双方达成情况而定,双向选择一致的,列入拟聘用人选;未被选岗面谈成功的国企,可与未列入聘用人员再次面谈,协商一致的,也可列入拟聘用人员。选岗洽谈未成功的考生,将纳入国企人才储备库,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内,国有企业有相关招聘岗位,可通知储备人才直接选岗洽谈。
7.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8.考察:体检合格的,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考察人选思想素质、业界口碑、专业水平、领导能力、经营业绩及个性特征、岗位匹配度等方面。
9.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单位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
1.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和您取得联系。
2.报名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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