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定海区医共体牵头单位舟山市定海区中心医院,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是集医疗、护理、急救、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医院,是全区医疗技术指导中心,经费形式为差额拨款,其主要职责:承担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任务,开展二级专科服务;承担危急重症病人抢救和复杂疑难病症诊治任务等。
二、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舟山市定海区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附件1)。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均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中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计划。“年龄条件”中“38周岁以下”为1986年12月19日(不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9年12月19日(不含)以后出生”。
5.留学人员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6.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出具协议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关于“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在人事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曾被机关事业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的不予录用。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
五、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平台报名网址:http://rcpj.zjyxjl.org.cn。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平台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9日15:00。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2月9日-12月19日17:00。
网上平台报名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工作由定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22日-12月26日(共五天),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定海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703(定海区东山路289号)。
考生在面试前由定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②《定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填写,手写体签名,贴好近期正面免冠彩照);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⑤《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由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手写体签名)。
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仅网上报名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到现场确认的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报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舟山市定海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整个招聘过程中,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考试方法与时间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思维能力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等,则加试。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察按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拟聘用对象发布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导致后续环节入围人数或拟聘用人员出现缺额的,主管单位可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定海区医疗集团0580-2667202;
定海区卫生健康局0580-2021696;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医疗集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定海区医疗集团0580-266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