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系海宁市实业集团下属国有企业,由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管,主要经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程咨询、测绘工程等业务。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要求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建筑学、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艺术设计、行政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及以上规划设计单位在职工作经验(需提供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及社保证明),计算截止时间到2025年12月2日,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3.要求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年龄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8.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或在岗人员应聘的,报名时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7)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26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教育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证明、研究方向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录用待遇
参照公司相关制度。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1日16:00。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工作经验证明、职称证书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当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大于等于3: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与入围对象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2025年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书写好姓名);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工作经验证明原件、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
(6)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如有需要);
(7)《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原件(附件2);
(8)报名时要求上传的其他资料原件、复印件;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性、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对象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要求至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且仅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者即予以淘汰。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由公司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内容主要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报名人员请注意短信或电话,因个人原因错过此次招聘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7287069
监督电话:87295070
招考平台咨询电话:15968361996、0573-8736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