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5人34个岗位
为加强国企人才体系建设,满足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仔细阅读以下条款):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山市国有企业工作人员3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江山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具有衢州市户籍或衢州市生源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3年、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附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国企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工程领域取得的职业资格可对应中、高级职称,具体参照《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文件执行。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用工单位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8.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5年11月21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0周岁及以下指1994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公示均发布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模块“招考录用”内,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9497083/index.html?number=02
(二)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9日8:30-11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报名网址:

应聘人员登录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报名。有工作经历(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等其他要求的岗位,须上传附件佐证。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11月19日8:30-11月22日17: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各市属国有公司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市国资中心负责复核。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11月26日8:30-11月29日8:30。
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试卷分三类,分别为综合卷: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财金卷:综合基础知识+财会、金融专业知识+写作;工程卷:综合基础知识+工程专业知识+写作。
3.笔试成绩通过网络报名平台查询,查询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面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板块上,另行公布。
(五)面试
1.笔试、资格复审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入围面试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板块上予以公布。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面试、总成绩均相等的,一并进入体检)总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板块上予以公布。
2.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及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考察和聘用资格;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1.体检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江山市国资中心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1.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招考录用”板块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在入职后3个月内离职的,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
五、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任职期间薪酬待遇由各聘用单位按照内部薪酬体系予以确定,今后根据企业发展调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纪律或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不愿服从统一调配的,不愿接受岗位调整的,请勿报考。
3.本次招聘没有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应主动报告。招聘单位对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
5.各岗位所列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6.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国资中心会同江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如有疑问可当面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毛女士,0570-403383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7.本次招聘工作由江山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406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