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35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医疗卫生人才结构,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2026年度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总计划数为40人,具体岗位如下: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江山市人民医院 |
内科医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内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
2 |
外科医师 |
1 |
博士研究生 |
外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
|
3 |
内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4 |
外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5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6 |
内分泌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内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7 |
手足外科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骨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8 |
泌尿外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泌尿)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9 |
临床医师 |
3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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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麻醉医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麻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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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医科医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针灸推拿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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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检验科技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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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放射科技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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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康复科技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康复治疗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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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江山市中医院 |
重症医学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重症医学、内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16 |
眼科医师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眼科学、中医眼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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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神经外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外科学、中医外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18 |
肾病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19 |
心血管内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20 |
呼吸内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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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肿瘤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肿瘤学、中医肿瘤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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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皮肤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皮肤病与性病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23 |
神经外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须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 |
|
24 |
骨科医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研究生:骨科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非2026届毕业生,须取得执业医师证和规培合格证 |
|
25 |
康复科医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中医康复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医学 |
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执业范围须为:康复医学 |
|
26 |
急诊科医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本科: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研究生:急诊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 |
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规培合格证 |
|
27 |
放射科技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医学影像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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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中药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中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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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江山市妇幼保健院 |
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妇产科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30 |
皮肤科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皮肤病与性病学 |
四证合一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
|
31 |
康复科医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医学 |
已取得执业医师证的,执业范围须为:康复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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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江山市第四人民医院 |
精神科医师 |
2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本科:精神医学; 研究生: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应用心理学 |
研究生专业为应用心理学的要求本科专业为精神医学 |
33 |
检验科技师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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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江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公卫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1.应届毕业生,主要从事卫生应急处置、野外消杀、病媒生物监测(野外捕鼠)等工作; 2.本科须为预防医学专业。 |
35 |
检验技师 |
1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卫生检验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与检疫学 |
1.应届毕业生,从事公共卫生应急检测、野外采样等工作; 2.本科须为医学检验或卫生检验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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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上表中的四证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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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备相应岗位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及历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卫生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医疗实践能力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
4.年龄要求:18至38周岁(1986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6.现为江山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现为江山市非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的工作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后续所有公布事项均在此网站公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电子邮箱投递简历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以“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单位所对应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2.现场报名:本次招聘将参加部分高校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以校园招聘会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江山市卫生健康系统招聘2026年度高层次、紧缺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学历学位证明、学校出具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如执业资格证书、规培合格证等)。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发放的就业推荐表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名。
3.近期拟参加的校园招聘会场次安排如下:
温州医科大学:2025年11月8日(周六),报名地点: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田径场。
浙江中医药大学:2025年11月22日(周六),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
蚌埠医科大学:2025年11月22日(周六),报名地点:蚌埠医科大学新校区龙湖体育馆。
安徽医科大学:2025年11月23日(周日),报名地点:安徽医科大学梅山路校区体育场(初定)。
后续有相关现场招聘场次将另行公布。
(三)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资格审核结果。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考试。报考人员须确保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因无法联系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含3倍)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但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及时联系,并允许其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考试直接采取面试形式;其他岗位则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
(1)笔试:内容为医学相关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的依据,不带入面试环节,不与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
(2)面试:面试重点考察应试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素质、适岗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因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入围下一环节。
(3)考试时间暂定2025年12月和2026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笔试、面试由江山市卫生健康局、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4)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若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名。确定签约对象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核
签订就业意向书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在2026年9月30日前未能提供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放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由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及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可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本公告由江山市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招聘单位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