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是舟山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国有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开展交通行业政策标准及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研究,提供各类工程规划咨询及勘察设计服务等。因我院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综合岗位(1名)(用工性质国企正式编制)
招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4.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单位的管理及安排。
(二)工勤岗位(文印员)(1名)(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操守;
4.有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单位的管理及安排。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7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于11月7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表(含近期免冠照片)附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及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送至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三楼305A室。
(三)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
1.综合岗位:对符合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信息审查,审查通过后,安排笔试,报名人数低于10人则取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并按照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工勤岗位:对符合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信息审查,审查通过后,安排面试,并按照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
三、薪酬待遇
岗位薪酬待遇按舟山市交通规划设计院薪酬体系执行。
四、公示及录用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
(二)凡在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综合部刘女士0580-228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