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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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地处浙江沿海中部,中国黄金海岸中段,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为台州市的三大主体城区之一。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年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4.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学历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未被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签约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共23名,具体聘用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要求等详见附件1。岗位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达到的予以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核减岗位数(其中招聘岗位数为1个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以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为准。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8日12:00。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请将《报名表》(附件2)以附件形式发至邮箱tzlqrsk@163.com(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作报名无效。
2.现场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5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
审核地点:浙江师范大学东体育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所需材料:(1)《报名表》(附件2);(2)身份证;(3)应届毕业生在校证明(附件3),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4)《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就业协议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6)大学期间成绩单;(7)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师范类考生可用师范生证明;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可暂不提供);(8)符合报考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或荣誉证书等。材料需验明原件并收取复印件,请将《报名表》和相关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3.考试
考试由路桥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采用初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未超过5:1的,则该招聘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初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初试采用面谈的形式,合格分为70分,合格者入围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入围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
初试和笔试拟安排2025年11月8日下午,面试拟安排2025年11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未准时参加任一环节考试的均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签约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签约对象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考试总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果有放弃签约的,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就业协议签订之后,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5.聘用
签约对象按照事业单位录用程序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职专业课教师放宽到2028年7月31日前取得)及报考岗位规定的相关荣誉证书等,未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未取得相应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证者延期转正。延期后考核仍不合格者或未在202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职专业课教师资格证者予以解聘。本次招聘人员在路桥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注意事项
1.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路桥区人民政府-路桥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网
(http://www.luqiao.gov.cn/col/col1229339272/index.html)和“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3.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各个环节如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与招聘范围、条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符合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5.本公告由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负责解释,电话:0576-89210976。
附件:1.路桥区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路桥区教育局教师招聘报名表
3.应届毕业生证明样本
路桥教育微信公众号
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