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无违法犯罪等影响录用的情况;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9日9时至2025年10月31日17时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线下提交报名材料。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将上述材料提交至拱墅区颜三路116号东新街道办事处509室徐老师,联系电话0571-89508364。(提交的复印件不退还。)
3.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
5.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和考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的程序、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用做法。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及聘用: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东新发布”公众号公布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对象无异议或有举报但经调查后其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入职手续,实行两个月试用期。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相关工作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8.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考试、成绩合格但未被聘用的报名者自动进入储备库。储备库有效期为本次招聘录用公示日起6个月。在有效期内,本单位如出现缺岗,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可优先从储备库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递补。
四、用工形式及说明
1.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入职后工作岗位根据街道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五、本公告由东新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71-89508358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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